各學院、有關部門:
根據《溫州醫科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溫醫大〔2013〕30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要求,爲做好2021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推薦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招生錄取爲定向培養、5+3一體化、普通高校專升本的學生)。
二、推薦候選人名額及分配原則
(一)結合教育部下達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簡稱推免生,下同)名額的總數,由學校確定綜合優秀評定的推免生名額、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名額。
(二)綜合優秀評定的推免生名額及分配
1.根據各學院核准的本屆畢業生人數,綜合考慮重點學科、學位點分布及招生數量等情況,由學校分配推薦名額至各推薦學院。
2.各學院按1:2比例確定推薦候選人名額。
(三)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名額及分配
根據全校特殊專長學生的申請情況,經學校推免領導小組評定後,確定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名額。如有剩余名額,則由學校納入綜合優秀評定推免生名額,再補分至相關推薦學院。
三、推薦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無考試作弊和學術違規記錄。
3.體育成績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4.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本科在校期間必修課程及限選課程無不及格或補考;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二)綜合優秀評定的推免生推薦條件
除滿足“(一)基本要求”外,要求學生必修課程及限選課程的學習成績列本專業全年級前15%,平均學分績點大于等于4.0;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爲425分及以上。
凡達到推薦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1.在省(市)級以上的大學生各類競賽中獲獎。
2.在大學期間獲得校三好學生(或校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團幹部或優秀共産黨員)及以上獎勵者。
3.在校期間有參軍入伍服兵役或到國際組織實習等經曆。
(三)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推薦條件
除滿足“(一)基本要求”外,要求學生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爲425分及以上;需有3名及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有關獲獎或成果時間截止爲當年8月31日。
1.以下獎項(成果)之一獲得者,經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定後,在名額範圍內,可直接獲得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資格;超出名額範圍,由學校按學生的學業平均學分績點排序並予以確定。
項目 |
獎項等級 |
人員 |
備注 |
A1類:“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
獲國家級 一等獎以上 |
團隊 前4名成員 |
A1、A2分類參照《溫州醫科大學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獎勵暫行辦法》文件,以浙江省教育廳公布的學科競賽名單爲准 |
A1類:“創青春”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
獲國家級 金獎 |
團隊 前4名成員 |
|
A1類:“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
獲國家級 金獎 |
團隊 前4名成員 |
|
A1類: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大學生醫學競賽) |
獲國家級 一等獎 |
團隊 前4名成員 |
|
A2類: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大學生生命科學競賽、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等競賽 |
獲國家級设置的最高 等次獎項 |
第一負責人 |
2.以下獎項(成果)之一獲得者,要求必修課程及限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大于等于3.0,在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總名額余量內,由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定。如符合特殊專長評定條件的學生申請人數大于推薦名額,由學校按學生的學業平均學分績點排序並予以確定。
類別 |
項目 |
獎項等級 |
人員 |
備注 |
學科類競賽 |
A1類:“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
獲國家級三等奖 以上 |
團隊 前2名成員 |
A1、A2分類參照《溫州醫科大學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獎勵暫行辦法》文件,以浙江省教育廳公布的學科競賽名單爲准 |
A1類:“創青春”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
獲國家級铜奖以上 |
團隊 前2名成員 |
||
A1類:“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
獲國家級铜奖以上 |
團隊 前2名成員 |
||
A1類: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大學生醫學競賽) |
獲國家級三等奖 以上 |
團隊 前2名成員 |
||
A2類: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大學生生命科學競賽、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等競賽 |
獲國家級三等奖或铜奖以上 |
團隊 前2名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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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研究 |
专著或學術论著 |
A類及 以上 |
自然排序 第一作者 |
必须与学生修读专业相关,學術论著不含综述类论文。具体定级参照《溫州醫科大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最新版(见附件6) |
發明專利 |
獲國家 發明專利 授權 |
第一發明人 |
四、關于選擇推薦類型及申請專業說明
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如部分招生單位報考時間在我校推免工作開始或名單公示之前的,考生可先報考,待公示結束後,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五、工作辦理程序和流程
教育部尚未下達我校今年的推免生名額,免推名額參照去年分配方案執行(見附件3);待名額下達後,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各學院按照本院推免實施細則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定,擇優確定擬推免名單並進行排序。
(一)9月9日—9月15日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綜合優秀評定)》(見附件1)、《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特殊專長評定)》(見附件2),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及複印件。逾期按放棄論處。
各學院成立推免考核小組,在學校推免總體原則下制定各學院的推免考核辦法、考核標准及分值等,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並報教務處備案。
(三)9月16日—9月17日
各學院負責對本院學生申請進行審核,按照本院推免實施細則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定,擇優確定擬推免名單。分別核定本學院申報綜合優秀評定的推免生候選人名單、特殊專長評定的推免生名單,對候選人進行排序,並將學生申請表、《溫州醫科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核及推薦排序彙總表(適用于綜合優秀評定)》(見附件4)、《溫州醫科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核及推薦排序彙總表(適用于特殊專長評定)》(見附件5)及申報材料報送教務處。相關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與電子版,紙質版須由學院領導簽字及加蓋公章。
(五)9月18日-9月25日
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上報的名單進行審核通過後,在全校範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期爲五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後確定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
(六)9月26日
校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系統”完成推免工作和網上報考錄取工作。網報環節如有問題,可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六、其它
(一)“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工作由校團委發布專項通知,研究生支教團和其他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不能兼報。
(二)推免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及擇優選拔、甯缺勿濫的原則;推免工作應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的原則。各學院應當對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全面考查,以學生學習成績爲考察重點,同時注重學生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其他特長等方面的考核。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薦者,學校將不受理其放棄免試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申請。特殊情況由學校推免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附件:
1.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綜合優秀評定)
2.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特殊專長評定)
3.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二級學院免試研究生推薦候選人名額分配計劃表
4.溫州醫科大學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及推荐排序汇总表(适用于综合优秀评定)
5.溫州醫科大學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及推荐排序汇总表(适用于特殊专长评定)
6.溫州醫科大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
教務處
2020年9月9日
附件:
附件1.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綜合優秀評定).doc
附件2.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適用于特殊專長評定).doc
附件3.溫州醫科大學2021屆免试研究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计划表.pdf
附件4.溫州醫科大學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及推荐排序汇总表 (适用于综合优秀评定).xls